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建筑之乡浙江省绍兴县第一家建筑中外合资企业,组建于1993年5月。合资公司的中方始创于1974年5月,具有近四十年的创业历史。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多项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经营权,是一家集工业、民用、市政及装饰装潢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 建筑构配件生产为一体的可独立承揽境外业务的大型综合性经济实体,注册资本1808万美元,资产总额5.56亿元。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6500人,各类工程技术、经济人员700余人,与施工能力相适应的大中型机械设备2500余台,年施工能力百余万平方米。
宏伟始创于1974年5月
资产总额5.56亿元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6500人
大中型机械设备2500余台
年施工能力百余万平方米
公用建筑
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装饰装修
9月23日,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浙江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价格54190.55万元。这是我公司近年中标的较大规模公建设施项目,也是公司中标的首个医疗设施新建项目,该项目的成功中标,意义不同凡响。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项目,是绍兴市人民政府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社会心理卫生服务需求,提升严重精神障碍管控能力的客观需要,立足绍兴市融接长三角,打造精神卫生新高地而斥资新建的大型医疗设施项目。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定位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围绕“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精神专科特色优势,致力打造成为技术先进、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患者首选的的现代化精神心理卫生服务机构。同时,聚焦未来医学需求,树立“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理念,积极探索医研产学相结合的创新发展路径,瞄准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的集“综合诊疗技术”“生命健康研究”“医学成果转化应用”于一体的医学高峰和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成为国内精神防治领域的行业品牌和展示“窗口”建设的重要标杆。功能定位为:提供多层次社会心理服务与综合医疗;提供未成年人的学习困难、网瘾、心理问题、行为问题以及成年人抑郁、焦虑、睡眠障碍、社交障碍、家庭问题、职业问题等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咨询、预防、治疗和康复;提供心理健康体检、体验、指导、宣教等。同时开设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等门急诊科室,配置医技辅助科室、实验室、后勤保障用房等,满足城西区域居民的日常医疗和退休职工的体检需求。项目有设备用房、科研办公楼、综合门诊楼、综合住院楼、心身医学中心以及场外道路配套工程组成,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总建筑面积1073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548平方米,施工工期为1060日历天。省内公开招标市场,以联合体模式越来越成为大型项目实施的重要选择。我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成功中标该项目,标志着公司在大型工程项目承接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参与省内市场大规模项目投标竞争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更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日,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发布沪建施协(2024)15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数据统计结果的通知》、沪建施协(2024)16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的通知》,公司再度入选“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进沪施工30强企业”榜单和“建筑业诚信企业”,第九次蝉联该项荣誉。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评选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依据全市建筑业企业上一年度建安产值、完税总和、创优管理等三大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统计分析,择优评选本市施工企业“三十强”和进沪施工企业“三十强”,科学严谨地反映了在沪建筑企业的综合实力,是上海市建筑行业最具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权威榜单。公司连续多年蝉联该项荣誉,是经营实绩、企业信誉、品牌建设等诸多方面得到市场和行业充分肯定的最有力体现。
近日,浙江省人大正式通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以换届为由毁约!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违约拖欠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款项。二、建设单位可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和其他要件后,可以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三、招标人或采购人不得设置条件限制、排斥市场主体!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将市场主体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款社保以及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其他第三十一条 鼓励建设单位通过系统报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工程图纸。建设单位通过系统报送工程图纸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共享工程图纸并在线完成工程图纸审查,不得要求建设单位重复报送。第三十三条 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数字化。建设单位提交的电子文件符合档案标准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提交纸质归档材料。第四十四条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从建设单位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的通用标准的接入工程,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投资建设,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建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