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经营,远离税务风险

2018-07-23

营改增实施虽有二年多了,但仍有一部分人的经营意识依然停留在营业税时代,特别是新近才有业务的项目经理,材料采购、工程款收付、人工工资列支和分包管理等继续老一套思维,问题不容忽视。一定要及时转变观念,加强学习、交流和沟通,依法依规经营,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合法化和最大化。

加强材料采购管理是增值税模式下的首要环节。性价比不再是唯一标准,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货比三家的同时更要选择人品可靠、实力雄厚的商家,经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已完成原始积累、不会铤而走险的供应商是首选,一般这样的商家发票的虚假和失实风险相对较小;其次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选择上,宁愿商品价格高一些也要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所有材料包括砂石料等地方材料尽可能取得专票,即使到税务部门代开需要另加税收也要专票,因为专票不但可抵税还可冲减成本;所有支出业务必须建立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单笔交易五万以上的销售活动,必须签订合同、保存材料送货单,货款银行走账划入票面指定账户,严格“先收票后付款”和“三流合一”原则;材料款支付前必须让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完税凭证(可以是上月凭证),杜绝法律和税务风险。

厘清增值税纳税流程极为重要。增值税实行按月申报缴纳,当月开具的销项发票,无论工程款是否收到,月底必须结算,次月初完成申报纳税。大家一定要掌握好这个时间节点,尽可能将给甲方的发票按排在月初开具,以使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取得进项抵扣。每笔销项当月进项抵扣后的税额最低不得少于3%(与以前的营业税持平),多余进项作留抵,留待下次有销项时抵扣。开具外经证项目的分包发票(包括劳务发票)必须在预缴税款前提交,以便及时扣减。带填资工程,必须先将自行填付的材料款划入公司账户,由公司账户出账,确保“三流合一”,待工程款到账后以往来款形式收回。所有款项必须凭发票或规定范围内的工资列支依据方可支出,无发票的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才能提取。

合理税收筹划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一些材料特别是经历加工程序的材料,可以采用“两票制”提高进项税额,如商品砼、门窗、钢结构等。采用来料加工模式,可以将取得16%高进项税的材料和3%-5%低进项税的加工费、运输费分别签约和开票,合理避开商品砼、门窗、钢结构等整体采购的低进项税率,提高进项税抵扣额度。

规范人工费列支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人工费作为项目成本的重要支出,比例高达30%以上,是项目经理关注的重点。原则上,公司要求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支出人工费,让劳务公司开具增票,适当增加一定费用合法合规提取人工工资。如果非要以人工工资单形式入账,则必须申报工资薪酬的个税。因为税务机关规定,“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为依据”,即没有申报和缴纳个税的工资薪金列入项目成本,是有税务风险的,申报个税是工资薪酬列支项目成本的必要条件。另外,项目开工初期,项目经理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工资支出作一个全面的筹划,以保证工资列支的合理性和连续性。大家一定要克服工资支出和工程款收入相关联的认识误区,要避免营业税时期工程款下来了人工工资单也来入账了的错误做法,事实上工资列支和当月工程款有否收入没有必然联系,工资应该按月支付入账,即使工程款不到位,也应以“应付款”的形式列支。以真实有效为原则,以公司规定的人工工资比例为基数,按工期(可适当延长)和劳动力指标合理制定工资支付计划,保证工资薪酬列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虽然从税负的角度,营改增让建筑业加大了一定的负担。但从增值税是高压线谁都不敢碰谁都不会碰的角度,建筑业材料发票“假票满天飞”的乱象正在得到有效遏制。也许,能够使项目经理和企业经营者远离税务风险、“踏踏实实睡觉”的好日子真的来了。